2020年8月28日,日本政府决定,在8月31日前获得再入国许可(包括视同再入国)离境的在留资格持有者,从9月1日开始(抵达日本时间)允许再次入境。 关于所需详细材料请参考以下内容。 | |
1 对象人士 | |
| 今年8月31日前持在离资格离境日本的人士 |
|
|
2 所需手续和材料 | |
| ﹒护照(原件) |
3 | 申请方法 |
| 关于本措施的申请,请通过我馆指定的进行。 |
4 注意事项 | |
| ﹒必须在护照上的再入国许可有效期内( “视同再入国许可”的有效期为,最后离开日本之日起1年内或在留期限的任意较早到期日)入境日本。所以请务必在入境日本之前,确认清楚本人的再入国有效期。 |
5 | 追加性的防疫措施 |
| 该措施在维持现行的边境防控措施的基础上,作为追加防疫措施,要求持有离境(搭乘预定航班的出发时间)前72小时内接受检查获得的核酸检测证明。关于核酸检测证明,原则上请使用指定格式,交由医疗机构填写。 |